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星级(标杆)镇街评定公示
时间:2023-12-05 10:21:1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拟确定以下20个镇(街道)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星级(标杆)镇(街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治水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

联系人:杨细宝

电话:0577-88368395


序号

县市区

标杆镇街

1

鹿城区

双屿街道

2

龙湾区

星海街道

3

瓯海区

三垟街道

4

瓯海区

景山街道

5

洞头区

元觉街道

6

乐清市

虹桥镇

7

乐清市

天成街道

8

瑞安市

曹村镇

9

永嘉县

桥头镇

10

永嘉县

沙头镇

11

永嘉县

碧莲镇

12

文成县

百丈漈镇

13

文成县

巨屿镇

14

文成县

二源镇

15

平阳县

山门镇

16

平阳县

怀溪镇

17

泰顺县

筱村镇

18

泰顺县

三魁镇

19

苍南县

莒溪镇

20

苍南县

南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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