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考核初步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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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7〕32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对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及超低排放设施的2021年运行情况进行技术考核,初步结果见附表。 如对数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1月19日-1月25日)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如有具体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技术考核结果。 联系人:徐来,联系电话:0577-88368220,电子邮件:zlb@wzepb.gov.cn,传真:0577-8836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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