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9-30 08:51:4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整合提升项目

龙湾区海城街道玉山路 133 号(龙湾 区海城电镀基地 11 号地块 5-7 号厂房)

温州大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拟实施跨区域整合,受让后京电镀基地46号地块温州市顶博电镀厂 (普通合伙)42500升,实施整合提升项目,整合提升后电镀容量136100升,镀种铜、镍、 铬、锌;生产线更新换代,仍设置7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同时根据特殊产品要 求配置3个手动镀槽(用于特殊产品研发),生产线分别为1-3#全自动滚镀锌生 产线、4#滚镀锌镍线、5#全自动滚镀锌镍线、6#全自动镍铬挂镀线、7#铜镍铬 挂镀线,自动镀槽132594升,手动镀槽3506升,自动化率97.4%。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670022传真:0577-86795018

通讯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1525号温州生态园管委会61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生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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