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9-18 11:35:2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瓯海段)混凝土拌合、砂石破碎、预制梁等相关配套工程

温州市瓯海区

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瓯海段)配套工程,涉及混凝土、预制水泥件、砂石等的生产。项目1#拌合站、1#预制梁场已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拌和站、碎石场、1#钢筋厂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用地红线内,项目生产周期为 2 年,生产周期满后 1#拌合站、1#预制梁场用地恢复原状,2#拌和站、碎石场、1#钢筋厂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的永久占地。

已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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