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1-08-26 09:44:3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800m3 /d 废水处理工程

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空港新区兴腾路 12 号空置区域

温州晨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租赁浙江 钜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空港新区兴腾路 12 号空置区域用 于建设废水处理工程,租赁面积 2200m2 。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处理废水 800m3 /d (其中一期实施 400m3 /d),项目建成后处理不涉重企业清洗废水约 60%、喷漆废水 30%、振光抛光废水 10%,主要服务于龙湾区及周边地区已通过环评审批且取得排污 权总量的小微企业,废水类型为喷漆(鞋类喷光)、不涉重金属超声波清洗、抛光、 振光等工艺产生的生产废水,不接收电镀、酸洗、磷化、化学抛光、铝氧化等工艺以 及其他含重金属、氟化物等表面处理废水。废水处理工程尾水经处理达温州市东片污 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管进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已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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