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通报各县(市、区)2020年及“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时间:2021-08-26 15:26:0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2020年及“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结合各县(市、区)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我局对各县(市、区)2020年及“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通报如下:

鹿城区: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24.8%、28.2%、5.3%和1.6%,“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55.1%、50.4%、20.8%和11.3%。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龙湾区: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9.3%、5.4%、8.1%和5.0%,“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4.3%、19.5%、23.9%和18.6%。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瓯海区: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7.3%、12.2%、6.9%和4.0%,“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8.7%、34.0%、21.7%和16.1%。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洞头区: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2.7%、3.6%、4.2%和3.8%,“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0.1%、9.7%、16.1%和14.8%。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乐清市: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8.6%、18.9%、2.6%和2.2%,“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5.7%、37.4%、12.8%和10.9%。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瑞安市: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5.0%、9.0%、2.0%和6.6%,“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0.9%、28.8%、12.1%和15.5%。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永嘉县: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7.7%、6.2%、3.0%和6.1%,“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9.5%、17.7%、17.8%和17.5%。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平阳县: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4.7%、2.4%、5.4%和5.9%,“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1.2%、20.0%、17.3%和15.2%。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苍南县: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9.6%、3.6%、3.0%和5.3%,“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9.0%、19.6%、16.8%和16.5%。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文成县: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3.7%、4.7%、1.7%和2.0%,“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1.2%、11.0%、8.7%和8.0%。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泰顺县: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9年分别下降6.1%、3.1%、1.9%和1.1%,“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3.5%、9.7%、8.1%和6.8%。四项指标均完成2020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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