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26/2021-00122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环发〔2021〕4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64-2021-0003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1-08-26 09:48:1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市政府相关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定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1

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通知

温环发〔2019〕17号 

2

关于印发 《温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环发〔2020〕41号

3

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环发〔2021〕13号

4

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

温环发〔2021〕31号

 

 

附件2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关于印发<温州市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5〕38号):删去标题中的“试行”字样。

二、《关于印发<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环发〔2018〕86号):“环境保护局”修改为“生态环境局”。

三、《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技术服务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9〕48号):删去标题中的“试行”字样。

四、《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环发〔2020〕15号):正文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第二条措施中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应考核中扣分”修改为“予以通报并在相应考核中扣分”。

 

 

 

附件3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1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核定细则(试行)》的通知

温环发〔2011〕34号

2

关于印发《温州市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温环发〔2016〕17号

3

关于修订《温州市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试行)》个别条款的通知

温环发〔2018〕36号

 

 

 

 

 

附件4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1

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资源(排污权)配置综合评价激励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温环发〔2015〕39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温环函〔2016〕152号

3

温州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试行)

温环发〔2018〕12号

4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环发〔2019〕64号

 温环发〔2021〕42号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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