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高端汽车智能感应新材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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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建058—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高端汽车智能感应新材料配件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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