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6-24 17:02:4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增设文成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文成南互通位于文成县城南部的凤垟村附近,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在主线景文高速公路文成县城南部的凤垟村(高速公路桩号 76K+450)处附近增设单喇叭互通1处,涉及高速公路全长1.0km,新建匝道长约2.455km,对互通区内主线进行必要的拼宽改建,新建4入4出收费站和收费站管理用房各1处。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约1.6k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