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转入放射性同位素的函
时间:2021-05-28 16:38:5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向我局提交了《放射性药品及原料转让审批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0014]

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

拟1年内从浙江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转入F-18放射性同位素(总活度为3.2E+11Bq)(第二次购买)。

二、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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