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5-17 09:46:5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阳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平阳县滨海新区电镀园区B09地块(平阳县滨海新区新平路7号)

平阳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企业拟技改增加污水生化处理工艺,同时处理能力由6500m3/d提至6800m3/d;生化系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处理水量4500 m3/d,二期建设处理水量2300 m3/d。近期废水(4500 m3/d)达到相应纳管标准后、经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海域;远期废水(6800 m3/d)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标准后排海。

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说明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永嘉县成达毛绒制品有限公司新增2150吨毛绒和40万套服装水洗扩建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园区

永嘉县成达毛绒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拟在原有产能的基础上增加毛绒产品、服装的生产规模,并增加染色工段及相关设备、原辅材料完善毛绒生产工艺,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3650吨毛绒和50万套服装水洗的产能。

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说明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126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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