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温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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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生态环境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温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温经信资源〔2013〕37号)要求,按照我市年度清洁生产工作计划的安排,经各县(市、区、功能区)经信(经发)、生态环境部门组织验收,2020年全市共有192家企业通过了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验收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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