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4-25 08:06:4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嘉盛大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氧化铝制品迁扩建项目

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园区(高特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内)

永嘉盛大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进行铝制品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属于搬迁扩建,淘汰原有的生产线后,新购置2条铝件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半自动线,一条烘干线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淘汰原有的物理抛光工序,增加了碱抛、中和、固色工艺,同时调整工艺顺序,铝氧化槽升数由20767L增至43470L,年处理的铝制品由1500t增至3000t;迁扩建后,原厂址不再生产。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开展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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