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关于温州市清能节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的公示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精神,因温州市清能节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法人代表变更,现我局将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变更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温州市清能节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庄岩新村1号 原法人代表:丁克俊 变更后法人代表:林正斌 公示期限: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