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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注册地址变更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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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精神,因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法人代表及注册地址变更,现我局将申请企业变更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原法人代表:张东鑫 原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四楼 变更后法人代表:汪毅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4日(7个工作日)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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