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一)
时间:2021-02-02 11:09:5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欧珑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40万m²高精密度电子电路扩建工程(异地扩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B-20-2地块

浙江欧珑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异地扩建总用地面积 71990m2,总建筑面积 151150.47 m2,采取分两期建设方式;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240万m2高精密度电子电路。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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