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11-09 09:17:2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项目

永嘉县

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起点位于现状104国道挂彩村(桩号K1866+470),起点接现状七都北汊桥互通,沿现状104国道拼宽为双向六车道至中村,后向北偏离老路并设置中村互通,设中村隧道和野树山隧道跨越山体,最终设大桥跨越三李公路、诸永高速延伸线、楠溪江,与金水路交叉设置互通,终点位于永嘉造船厂西侧(桩号K1874+293.179),与现状104国道相接。本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0米,设计速度80km/h,路段总长约7.754km。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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