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清流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申领的公示
时间:2021-11-29 16:37:3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清流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电镀整治标准厂房24 幢,该企业主要是对废乳化液进行收集、处置,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申请的危险废物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代码900-005-09、900-006-09、900-007-09),该企业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能力15000吨/年,申请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申请有效期五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8日(7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电   话:0577-88902728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B幢301办公室

附件:温州清流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报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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