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人民医院DSA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1-01-27 14:39:1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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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市人民医院DSA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辐〔2021〕2号

2021年1月2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龙港市人民医院DSA批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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