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第二十七批温州市信访件26件
时间:2020-09-29 10:44:3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第 28 天,相关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9月28日上午9时,中央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七批信访件 26件,已全部移交各地,涉及 9 个县(市、区、功能区):鹿城区 1 件,龙湾区 4 件,瓯海区 3 件,乐清市 4 件,瑞安市 3 件,永嘉县 1 件,平阳县 3 件,苍南县3件,龙港市4件;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方面7件,水方面7件,生态方面 3 件,噪声方面 5 件,海洋方面 1 件,其他污染3件。 9月1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第十八批20件群众信访件举报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现已公开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众可登录温州市政府网浏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进行查看。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 1 个月。进驻期间 (2020年9月1日-10月1 日 ) 设 立 专 门 值 班 电 话 :0571-87666606, 专 门 邮 政 信 箱 :浙江省杭州市 A133 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 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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