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 | 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和龙湾区3个区11个乡镇(街道) |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 输水干线全长61.0km,其中隧洞段59.7km、渡船头埋管段0.6km,山下顶管段0.7km。取水泵站2座(新建1座、改建1座),沿程共设置15个分水口。多年平均年引水量7.43亿m3,多年平均引水流量25m3/s |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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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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