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东风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0-06-10 17:37:06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市东风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已由我局于2020年6月3日办结。

单位名称:温州市东风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道658号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2416]              

许可有效期限:有效期至2025年6月2日

简要情况:该单位原有许可证:浙环辐证[C2416],2020年7月7日到期,该单位原在用3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1台XXQ-2005,2台XXQ-2505,许可证有效期间报废了以上3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并新购了1台RT-2505和1台RT-2305替代原有探伤装置,最大管电压管电流未超过原许可范围,有效期间辐射工作正常开展,场所检测数据合格,现申请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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