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0-05-20 16:53:23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已由我局于2020年5月20日办结。

单位名称: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2348]              

许可有效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6日

简要情况:该单位原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C2348],2024年10月16日到期,原在用6台医用Ⅲ类射线装置,现扩建1台Ⅱ类射线装置DSA,型号:Artis zee Ⅲ ceiling 。该单位名称由:乐清开发区医院有限公司→乐清开发区同乐医院有限公司,现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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