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通报201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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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结合各县(市、区)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减排措施落实和现场核查情况,我局对各县(市、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核查核算。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鹿城区: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17.94%、14.98%、5.03%和2.48%。 龙湾区: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1.56%、1.5%、4.99%和3.91%。 瓯海区: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2.25%、5.81%、2.35%和2.32%。 洞头区: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2.5%、1.6%、2.16%和2.41%。 乐清市: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4.86%、4.98%、2.03%和2.21%。 瑞安市: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6.27%、13.03%、3.4%和2.75%。 永嘉县: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4%、3.99%、5.96%和4.68%。 平阳县: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4.02%、2.19%、2.14%和2.26%。 苍南县: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9.65%、5.51%、6.13%和4.35%。 文成县: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2.63%、1.94%、1.4%和1.81%。 泰顺县:2019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2.81%、2.15%、2.14%和1.98%。 对照《关于印发温州市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函》(温环函〔2019〕86号)的减排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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