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宇科技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室内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08 16:43:19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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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宇科技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室内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辐〔2020〕4号

2020年41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大宇科技批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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