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健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年产700台医药固体制剂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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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建015—浙江健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年产700台医药固体制剂专用设备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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