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4-27 15:43:51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奋勇皮业有限公司年产量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技改项目

平阳县水头镇麻园工业区金园大道7 号浙江万众皮业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内

浙江奋勇皮业有限公司

租赁平阳县水头镇麻园工业区金园大道7 号浙江万众皮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包括车间七(5F)的一层、车间五(1F)和车间四(1F),建筑面积约为3095m2,设置加温软化、复鞣、中和、染色和挤水等工艺,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50   万张猪皮、50 万张牛皮。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42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