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4-26 14:34:11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瑞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岩二村

温州瑞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迁扩建后企业生产规模由年产200吨PP塑料粒子变更为年产3000吨塑料粒子(包含PP、TPR塑料粒子)。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密闭软连接,破碎过程破碎机处于密闭状态,且破碎后塑料仍为较大塑料碎片,故粉尘溢出量极少,大部分自然沉降于破碎机内,在及时清理车间落尘的情况下不会对车间及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造粒废气

造粒工序排气孔、二段式挤出机交接处和挤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造粒废气经集气后引至1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1#排气筒排放

2

温州环源塑业有限公司年回收、综合利用5万吨废塑料迁扩建项目

项目拟选址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后蔡村、环城北路以南、经一路以东S1-5-1地块和环城北路以南、园区六路以东S1-5-2地块

温州环源塑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项目使用的原料为废旧塑料,生产规模为年回收、综合利用50000吨废塑料。项目生产工艺主要涉及清洗、造粒、吹膜、拉丝、烘干等工序,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粉碎粉尘:采用湿法粉碎,粉碎尺寸约为10~16mm

2、破碎粉尘:采用密闭破碎机破碎;

3、造粒废气:造粒废气:设置密闭空间,在造粒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A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排气筒(约25m)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同时出料口水冷段应密闭化;吹膜废气:设置密闭空间,在吹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A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排气筒(约25m)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拉丝废气:设置密闭空间,在拉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B套)处理达标后通过2#排气筒(约25m)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造粒车间臭气浓度集气后经“水喷淋+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A套)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约25m)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加强通风;烘干臭气集气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B套)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约25m)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5、锅炉燃烧废气通过3#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永嘉县黄田街道莲浦村、枫埠村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日处理餐厨垃圾150t/d。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采用预处理+湿式厌氧发酵工艺。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废水       “混凝沉淀+混凝气浮+三级A/O+沉淀+MBR生物膜反应器”处理工艺,总处理规模200t/d

2     废气       恶臭废气       接收段、出渣间、沼渣脱水间废气密闭隔离,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生物滤池+二级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量30000m3/h。卸料大厅、接收段和出渣间等天然植物液喷洒除臭系统。

沼气净化系统       沼气脱硫罐,处理规模 650m3/h。沼气锅炉废气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废气引至15m 排气筒排放。

沼气发电系统       引至15m 排气筒排放。

3     噪声       设备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做好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4     固废    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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