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推出八大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04 16:23:54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新冠肺炎疫情当前,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疫情防控期八大扶持措施,全力帮扶企业共渡难关。

一、“豁免”

实施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环保行政许可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审批,开通便企便民咨询服务热线。对急需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应急服务保障:临时性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对疫情结束仍使用的再行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应急增加射线影像设备,在满足辐射安全防护标准前提下,豁免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二、“简化”

推行惠企轻装减负措施。引导环评中介公司加大优惠幅度,适当降低环评咨询收费。设立环评服务监督电话:88926304,对服务收费高、环评质量差的中介机构,一经查实,采取惩戒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企业申领废旧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镉镍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专家评审环节。

三、“减免”

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加强对疫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的指导帮扶。企事业单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出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因配合政府疫情管控停工停产导致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可以不加处罚款,罚款可暂缓或分期缴纳。

四、“修复”

优化环境信用评价动态服务。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主动作为、作出贡献的企业,在环境信用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群众生活保障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行信用修复特事特办。对完成整改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予以办理修复。

五、“奖励”

刚性兑现涉企环保政策。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保耗材产品,供应于我市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公用事业设施单位,2月底前复工正式投产,且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10万元。资金通过市政府产业政策平台快速刚性兑现。

六、“服务”

推广“环保管家”服务模式。组织辖区“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团队提前介入,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提供环保对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定点帮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协助做好涉疫情防治、涉危涉化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改。

七、“调配”

强化环境要素支撑保障。加大排污权储备调配力度,统筹省、市排污总量指标,优先解决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及疫情防控等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缺口问题。正向激励企业治污,对环境信用好、环境绩效高的企业在环境要素配置上予以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八、“结对”

实施服务企业示范行动。深化“三服务”活动,健全落实“企业环保咨询日”、领导干部联系分局和企业等制度,市局系统每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分局挂钩服务1家或多家企业或项目,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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