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功能区环保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条件,我局开展了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形成2020年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