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03-26 14:14:18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

瑞安市飞云新区永宁大道以东孙敖路以南,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新厂区车间

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老厂位于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宏远路1145号,配备一间探伤室和2 X 射线探伤机;因瑞安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公司拟整体搬迁至飞云新区永宁

大道以东孙敖路以南,新厂区车间内新建1 间探伤室并配备3 X 射线探伤机,主要利用其对公司产品进行无损检测工作,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与生产的安全。

2020324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金安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污泥耦合发电项目乐清市南岳镇虹南大道8866号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采用污泥干化机对污泥进行干化,干化后污泥输送至燃煤机组进行焚烧发电,日处理污泥量160吨(75-80%)已按规定开展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见环评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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