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温州市坚守岗位,全力以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
时间:2020-02-20 16:56:41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统一部署,温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立足自身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环境管理,有序推进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环境监管、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防范次生环境污染,全市环境安全情况良好,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涉环保网络舆情。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印发了《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联络组、医废处置组、环境监测组、监督检查组、督查组、舆情应对组等六个专项组;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5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建立每日调度、会商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紧盯疫情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1月29日起草并提请市防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一是做到收集无盲区。对全市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开展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收集处置的监督指导,市县两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情况和转运台账,推进医疗废物源头全收集。目前,全市200余家医院、卫生院,3000余家诊所,456个隔离点和26个集中收集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均有序有效得到处置。二是建立运转快车道。引导建立医疗废物专人、专车运输制度,协调落实35个运输专车和52个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并提请市防控办予以专道通行,着力解决运输车辆高速口检查、村庄设卡检查等问题,提高医废处置运输效率。三是确保处置有保障。编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与各分局适时召开钉钉视频会议,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医疗废物处置进展及趋势,提出启动应急处置意见。确保医疗处置能力满负荷运行时,优先处置救治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

(三)加强医疗废水和垃圾焚烧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专项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专人信息报送制度,畅通属地部门问题困难反馈渠道。1月20日-2月11日,全市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对500多家定点医疗单位、重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和污水垃圾处置设施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和废水处置开展专项检查。经现场检查和抽查监测结果显示,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过程中消毒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粪大肠杆菌未超标;全市60余家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均达标排放。

(四)做好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1月31日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监测工作和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工作。核查空气自动站、地表水自动站、饮用水源地自动站运行情况。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点进行排查,进行手工加密监测,出动500余人次对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63个常规项目进行实验分析,监测结果表明:生物毒性、余氯、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均正常

(五)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应急值守专题会议,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值班制度,做好疫情期间应急出动准备。出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轮休和加强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康报告、检测监督、消毒通风、自行用餐、从简办公、生活自约等六项制度。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十条一律”规定》,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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