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5:36:4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

浙江省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境内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泰顺抽水蓄能分公司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位于司前畲族镇徐宅村西坑沟口,正常蓄水位606.00m,死水位569.00m,有效库容828万m3。下水库为已建的珊溪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为142m,死水位117m,总库容18.24亿m3,调节库容6.96亿m3。 根据上、下水库地形条件,结合合理的工程手段,考虑适当的水头变幅以保证水轮机的稳定运行,从其地形地质条件、枢纽布置条件、机电设备、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经济财务指标等因素考虑,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台×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2亿kWh。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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