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0-10-16 10:39:2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1万吨/年医废改扩建项目

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用地红线范围内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为扩建现有焚烧车间,新建1套30t/d医废焚烧线和1套烟气处理系统,新建1座综合车间、1座消防泵房及水池、1套除臭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等。原有4950.5t/a医废焚烧线改烧1万t/a危废。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综合材料处置中心医废处置能力为1万t/a,较现有项目新增0.5万t/a;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为2万t/a,较现有项目增加1万t/a;危废(医废)焚烧处置规模达3万t/a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2

浙江皇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平阳宠物小镇M2/M3-01-1地块和M2/M3-02-1地块(平阳县水头皮革基地内)

浙江皇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浙江皇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项目通过对区域内原有4家小规模的移膜革企业(包括温州庄泰皮革有限公司、平阳县振丰皮革有限公司、温州新东峰皮件有限公司、平阳县合泰皮业有限公司)进行整合提升,购置位于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平阳宠物小镇M2/M3-01-1地块和M2/M3-02-1地块(平阳县水头皮革基地内),共计36.74亩地(24493平方米),整合后在新厂区内建设干法线4条、湿法线7条,建设形成年产4000万平方英尺高档水性环保移膜革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3

温州市万里马皮件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英尺移膜革和350万条皮带迁改建项目

平阳县水头皮革基地金园大道8号

温州市万里马皮件服饰有限公司

企业生产线从原(金园大道3号)搬迁至平阳县水头皮革基地金园大道8号的生产厂房,搬迁后企业产能不变,仍为年产600万平方英尺移膜革和350万条皮带

该项目已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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