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聚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万平方米单面板、8万平方米双面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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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建004—温州市聚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万m2单面板、8万m2双面板扩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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