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3303201900052建设地点为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内,至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2019年9月10日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