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热塑性聚氨酯(TPU)及新增年产500吨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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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建027—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热塑性聚氨酯(TPU)及新增年产500吨聚丙烯、聚苯乙烯改性产品技改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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