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温州市黄屿拉丝基地和黄屿电镀基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06-28 09:53:51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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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黄屿拉丝基地和黄屿电镀基地土壤修复工程

生态园黄屿片区,温州市黄屿拉丝基地和黄屿电镀基地(三垟电镀厂)地块

温州生态园土地储备中心

场地修复土方量为24879立方米。污染土壤采用整体开挖,单一六价铬污染土壤(16382立方米)采用原地异位化学还原技术修复,涉及砷(As)、锌(Zn)等多种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8497立方米)运至水泥厂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本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有关污染治理的措施和建议,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特此承诺。

(1)土壤二次污染管理措施 根据场地土壤污染特征及其修复工艺,土壤开挖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污染土壤的移位,以防止污染土壤对非污染土壤的影响,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限制机械设备的活动范围。 (2)扬尘和废气控制措施 1)场地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内采用强雾化水汽喷射装置进行快速降尘处理;对建设施工现场采取定时洒水的方式降尘,如遇大风等天气导致扬尘浓度过大时,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施工进展安排,遇4级以上风时停止施工,现场停止施工作业,做好苫盖。 2)土方预处理选择在密闭的大棚车间内进行;污土暂存区洒水、密实网覆盖、HDPE膜垫层;污染土壤预处理产生的扬尘采用雾炮洒水。 3)施工区域内限制车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车辆行驶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减少起尘量;保持施工道路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洒水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畅通。车辆通过道路要经常洒水抑尘,并设置洗车冲洗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先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离工地。 4)加强运输管理,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全覆盖式运输,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加盖篷布减少散落,控制车速,运输车辆进入修复区域应减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洒漏,减少地面扬尘,按照方案划定的行驶路线行驶,避开污染土壤洒落到未污染区域;对不慎洒落的污染土壤,应及时清理。 (3)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间应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2)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建设沉淀池地下水(基坑水)、场地内废积水和汽车冲洗废水纳入移动式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4)噪声防治 1)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在施工中要采用低噪声、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和振动污染。 3)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管理。 (5)固体废物处置方法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药剂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防护用品、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防渗膜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废水处理污泥污泥同污染土壤一道处置,验收合格后回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19 年  06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5 日(5日)

· 公告时间:  2019-06-28  

· 联系人:温州市环保局  生态园  

· 联系电话:  0577-86670022      传真:  0577-86792515  

· 通讯地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南楼11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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