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绿色发展指数连续三年实现提升
时间:2019-11-29 16:59:59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近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显示,2018年我市绿色发展指数为80.4,全省排名第3,该指数2016年我市排名第6,,2017年排名第5,已连续三年实现提升。全市11个县(市、区)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按照排名先后分别为鹿城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瑞安市、文成县、乐清市、龙湾区、洞头区。

2017年7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7年8月,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浙江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按年度依据绿色发展指标开展评价,每五年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进行考核。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