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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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提标改造工程 | 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 | 温州市龙湾环科电镀污水处理厂 | 废水提标改造达到GB21900-2018表3标准后通过东片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瓯江灵昆岛北支 | 已按规定开展公参工作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 | 1、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取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19 年 10 月15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1日(5日) · 公告时间: 2019-10-15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 联系电话: 0577-88902728 传真: 0577-88926304 · 通讯地址: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办公室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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