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3303201800005的苍南县鸿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时间:2018-08-02 09:23:38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编号为3303201800005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塘河路183号的苍南县鸿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2018年8月2日经温州市环保局批准(受浙江省环保厅委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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