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8-08-10 10:36:26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瑞安市工业固废与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辐〔2018〕5 号

2018年8月7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8年8月10日起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文.doc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