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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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扩建) | 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227号 | 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 | 为扩大生产,拟对原有钴源辐照室进行改造后作为加速器机房使用,扩建一台AB1.5-60型电子加速器用于电线电缆及热缩材料辐照改性 |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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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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