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关于温州京立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的公示
时间:2018-07-16 17:14:36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废气、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其中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企业自主进行验收,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环境保护部门对进行验收。自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设

  联系电话:0577-882577995(松台环境管理所)  传真:0577-88257929  

通讯地址:松台街道办事处(雪山路75弄33号)B幢二楼208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受理日期

温州京立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温州市鹿城路42号1号楼L8-802、L9-901室

温州京立医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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