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一路一期地下车行道过街通道市政工程(会展路-商务六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温环建﹝2018﹞006号 | 2018年2月2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环建006—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一路一期地下车行道过街通道市政工程(会展路-商务六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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