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温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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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环保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环保局: 根据《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 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温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温经信资源〔2013〕37号 ),按照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经各县(市、 区、功能区)经信(发)、环保部门组织验收,2018年(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市有88家企业通过了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验收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希望通过验收的企业再接再厉,积极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为推动我市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制造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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