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110kV城中变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
|
||||||||||
公告期为2018年12月6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 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民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