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3303201800079建设地点为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办事处花园工业区的瑞安市罗南电解锌厂,至贵溪鑫发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2018年11月2日经温州市环保局批准(受浙江省环保厅委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