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二路二期市政工程(商务六路-会展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8-11-15 16:17:03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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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二路二期市政工程(商务六路-会展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建﹝2018﹞032号

 

2018年11月15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温环建032—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二路二期市政工程(商务六路-会展路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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