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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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洞头县小门岛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